关于印发《青州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0 13:05:02 来源:青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国资国企大讲堂 浏览: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青州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州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省、潍坊市关于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部署,整合现有国有资产资源,理顺政企关系,切实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青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企改革和投融资平台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建立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投融资体制为目标,理顺关系,完善机制,积极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建立其良性循环运行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接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由市政府主导,加快清理整合市本级国有资源和资产,切实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大力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二)政企分离。坚持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切实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三)依法规范。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投融资平台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
(四)强化监管。严格划清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责任边界,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公司管理章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市场化转型内容
(一)市场化转型涉及单位
投融资平台公司现有15家公司,包括:(1)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出资1家公司、参股的5家公司(青州市合源商贸有限公司占股100%、山东宏源尊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股51%、青州市资合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占股20%、青州开元城市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24.99%、青州四季会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20%、青州鲁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39.99%);(2)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及出资2家公司参股1家银行(青州市农村用水服务有限公司占股100%、潍坊宏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00%、齐商银行占股4.54%);(3)青州市瑞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出资成立的2家公司、参股2家公司(青州市永昌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瑞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占股30%、潍坊道胜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占股20%);(4)青州海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青州市银通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青州市天源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参股1家公司(山东省宏源花卉有限公司占股30%);(7)青州市金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青州市宏瑞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青州市宏信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及出资1家公司(青州市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占股100%);(10)青州市瑞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参股1家公司(潍坊锦地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占股51%);(11)青州市海青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出资成立的1家公司(青州市悦成商贸有限公司占股100%);(12)青州市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3)青州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4)青州市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5)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出资的5家公司(青州市恒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股100%及出资的3家公司(青州恒润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城投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九鼎莲花山公墓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山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绿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00%、中科坤泰(青州)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占股51%、山东东洲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占股10%)。
(二)市场化转型改制架构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投融资平台公司实际,整合现有资产资源,组建五家集团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市财政部门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
青州宏源公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青州宏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州海岱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原市经信局办公楼,青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建行大厦,青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城建大厦。
1、青州宏源公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定位:负责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城市资产、教育、卫生等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矿产资源管理与开发;商业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农村、小城镇建设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土地储备、开发、整治、整理与利用等;全市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经营;基金管理、股权及创业投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投资与运营等。
资产来源:整合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出资1家公司、参股的5家公司(青州市合源商贸有限公司占股100%、山东宏源尊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股51%、青州市资合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占股20%、青州开元城市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24.99%、青州四季会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20%、青州鲁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39.99%)、青州市银通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青州市天源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参股1家公司(山东省宏源花卉有限公司占股30%)、青州市金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市宏瑞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并注入土地、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及政府对外投资股权,组建青州宏源公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青州宏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定位:负责全市城乡供排水、城乡污水处理、河道综合治理等水利水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砂资源、水资源管理与开发;全市的热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商业性住房建设;土地储备、开发、整治、整理与利用等。
资产来源:整合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及出资2家公司参股1家银行(青州市农村用水服务有限公司占股100%、潍坊宏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00%、齐商银行占股4.54%)、青州市瑞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出资成立的2家公司、参股2家公司(青州市永昌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瑞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占股30%、潍坊道胜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占股20%)、青州市宏信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及出资1家公司(青州市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占股100%)、青州市瑞源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参股1家公司(潍坊锦地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占股51%)等,并注入土地、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及政府对外投资股权,组建青州宏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青州海岱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定位:负责县域范围内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资源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新闻媒介(包括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城市空间经营运作等;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与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
资产来源:整合青州海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市海青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出资成立的1家公司(青州市悦成商贸有限公司占股100%)等,并注入停车场、国有资产的户外广告权、公共空间广告权(包括路边路灯广告、户外电子广告屏等)使用权等国有资源,组建青州海岱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青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定位: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控股或参股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重组并购、不良资产处置、基金管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商业批发零售、物业管理、民间借贷登记管理。
资产来源:整合青州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市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出资成立的三家公司(青州市资产管理公司、民间借贷登记中心、泰富商业公司)、青州市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并注入财政未能收回的过桥资金及不良资产,组建青州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5、青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定位:将城市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运营权划归城投集团。主要经营范围是土地整理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利、道路、园林绿化、生态和环境保护、文化、教育、旅游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市政工程水电管网投资建设;工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矿山开采治理;墓地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安置房)建设经营;股权投资。
资产来源:整合青州市恒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市山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州市绿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州恒润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市城投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青州市九鼎莲花山公墓有限公司等,组建青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人员配置及薪酬设置
1、高管配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设领导职数最多不超过5个,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等。每个集团公司设董事长兼任党组织书记(若董事长为非党人士,则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兼任)。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市政府委派或聘任;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的产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2、人员选聘: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可从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派,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融资平台公司现有企业人员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分为国企人员、公司聘任人员、临时人员等,按照人社部门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其他人员,必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委托市人社部门统一招聘。
3、聘任管理:由市政府委派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续聘手续;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视情况安排相应工作。聘任期间,董事长、总经理参照市直部门正职管理,副总经理参照市直部门单位副职管理。公司实行企业化的用工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薪酬设置:人员薪酬执行市场化机制,委派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30-50万元。从社会招聘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聘用人员的的薪酬设置,由市人社部门按照市场化机制,参照有关规定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集团公司资源配置
市政府根据集团公司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配置相应资源,确保集团公司健康发展。对原承担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司,其有效资产不能覆盖存量债务的部分,市政府通过配置资产、授予特许经营权及财政补贴资金等方式匹配相应资源予以弥补。今后集团公司承担的政府建设项目,以契约化方式明确各方权利、责任,保障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集团公司要增强投融资能力,优化投资方向,优先承担市委、市政府交付的职责任务。对公司名下的土地、房产及投资形成的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置的权利。公司投资建成的公益性资产,政府通过支付补偿费的形式落实公司收益权,上述费用由管理运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公司投资建成的经营性资产,按照“谁使用、谁付费”原则,向公司缴纳使用费。对集团公司占用的存量土地,政府在使用时,按市场价格回购。集团公司对承担的债务,包括政府项目续建工程款、工程欠款、各类银行金融机构还本付息等,负有偿还责任。
市政府有计划、有步骤的每年将优质资产注入集团公司,提高其运营能力;同时按资产、债务相匹配的原则,由集团公司承接部分债务。
五、集团公司债务匹配,对外担保处置
对市场化转型前形成的债务,市财政局负责债务的分类、分解,并匹配资产、资源。各类债务(含改制前相关企业的或有负债、存续债务利息)由市财政和集团公司划分偿债额度;差额部分由市政府用弥补资源的方式进行平衡。债务分配根据集团公司承担的债务按照职能划分,谁的债务谁负责。
严格区分政府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偿债责任,对经营性项目形成的债务,集团公司应通过改善经营情况、提高资产收益、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融资偿还,逐步消化存量债务。
改制后,集团公司通过政府配置的资源,加强公司运作能力,加大公司融资力度,继续帮助政府和财政逐步化解债务。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原存量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利用三年时间逐步退出。
六、建立完善监督考核及管理机制
市财政、审计、国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监督管理。国资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制定相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晰政府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做好相关资产处置、移交、运营和监管。财政部门要督导转型后的各类集团公司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政策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国有企业融资规模和信用方式,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审计部门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的监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稽查和责任追究,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对改制后的集团公司审计监督,进行定期审计,同时搞好经济责任审计。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对改革后的集团公司进行考核。国资部门履行出资人权力、行使出资人监管职能;组织、人社部门协同国资部门对集团公司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改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促进改制落实到位。
(二)促进企业协调发展。财政、国资、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协调联络机制,负责五大集团的联络、协调、监督、管理,促进五大集团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敦促五大集团以青州经济发展为指引,树立一盘棋思想,打造成方向一致、思路一致、步调一致的有机整体。
(三)确保平稳过渡。在市场化转型完成前,冻结投融资平台人员编制,原投融资平台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继续履行职能职责,积极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工作出现脱钩断档现象。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四)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对投融资平台资产、债务情况进行清查审计,明确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负责改制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调配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资源的摸底排查及移交工作,并确保人员思想稳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顺利推进。
(五)严明纪律要求。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所有涉及国有企业的同志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职,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要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不得隐匿转移财产,不得违规处置资产,不准突击发钱发物,对违法违纪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六)加快改革进程。要加快工作推进力度,明确时间节点,各集团公司股权架构的工商、税务等变更于2020年11月完成;各集团公司要尽快完成组织架构设置、人员聘任等工作,确保公司尽快运营。
附件:1.青州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领导小组名单
2.青州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配档表
青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
青州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宋伟伟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 王海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石凌峰 市政府副市长
任光学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鸿光 市纪委副书记
蒋兴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沈志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南天星 市财政局局长
张修学 市审计局局长
徐继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洪刚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褚兴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蔡治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全林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宏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爱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侯成果 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道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兆生 市税务局局长
王华章 市水利局局长
王春耕 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心主任
蒋魁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郑鹤杉 市古城保护与建设投资运营中心主任
邵永梅 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南天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志伟同志、赵国华同志、李世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日常工作,协调、调度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市场化转型中的问题,确保市场化转型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 | ||||
青州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配档表 | ||||
工作 顺序 | 改制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备注 |
1 | 集团公司成立 | 2020年11月2日前 | 市财政局 | |
2 | 集团公司办公地址:原经信局办公楼 | 2020年11月4日前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 | |
3 | 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 | 2020年11月4日前 | 市财政局 | |
4 | 债务剥离、退红线 | 2020年11月4日前 | 市财政局 | |
5 | 集团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确定 | 待行政事业单位冻结结束 | 市委组织部 | |
6 | 集团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其他国有企业划转 | 待行政事业单位冻结结束 | 市财政局、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各国有资源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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